关于征集安丘人大文史资料和纪念实物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展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安丘的生动实践,展现安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历史印记、取得的重要成就和人大代表的履职风***,安丘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筹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教育馆(名称尚未最终确定)。经研究,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征集反映安丘人大历史的文献、史料、图片、实物、影像资料等。
一、征集内容
(一)文字资料
1.与人大工作有关的信函、手稿、著述、笔记、日记、回忆录等;
2.具有纪念意义的住我市各级人大代表参加人代会等相关会议的签批件、通知、会议手册、议程、参会人员名单、领导讲话稿等,出版的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重要刊物、画册、纪念册、邮册、简报等;
3.重要领导、外宾和社会各界,视察、参观人大工作,慰问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时的题词、批示、手迹和相关报刊等;
4.反映各有关部门、单位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文件,以及办理过程、效果的文字和图片等;
5.其他有保存和陈列价值的文字资料。
(二)历史物品
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选民证、代表证、出席证、工作证、徽标、印章、匾额、纪念章、奖状、奖励证书、奖品、纪念品、会议票证等带有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印记的物品,以及其他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实物。
(三)照片、图片、影像资料
1.反映安丘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历史沿革、老建筑及历届在安全国、省、潍坊市、安丘市(县)人大代表合影、精神风貌、履职风***的各种老照片和影像、音像资料;
2.反映安丘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召开的重要会议、调研、视察,以及开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代表活动的老照片和影像资料;
3.其他有保存和展示价值的照片、影像资料等。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凡符合展陈标准的,将作为永久展陈,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建立捐赠档案,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并在陈列时标注捐赠者姓名。
(二)寄存。对珍贵的史料、实物,自愿借予展馆陈列或保管,史料、实物所有权仍归原持有者,同时为其颁发寄存证书。
(三)***。对于提供的陈列资料,本人欲保存原件的,可由人大相关机构***(印)。
(四)拜访征集。对因公务繁忙或年事已高的老同志提供捐赠,由工作人员登门拜访,接收捐赠,并记录整理。
三、有关说明
(一)所提供的史料为当时原始书面资料、照片、图片、实物等,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主要参加人姓名及时任职务、人大代表届次等);
(二)镇街区人员捐赠有关史料、实物,请联系所在镇街区人大(各镇街区联系方式附后);
(三)征集的史料和实物由筹建工作专班统一造册登记;
(四)专班组织相关人员对所征集到的实物进行鉴别和鉴定,未列入展厅陈列的资料、实物将一律退还给捐赠者本人。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止。截止日后,若有重要实物、史料征集线索的,可随时与市人大办公室联系。
五、联系方式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联系电话:
办公室0536-4396302;
人事代表室0536-4396348;
专班1921536***94;
1921536***64。
镇街区联系电话:
兴安4235001
新安4730001
景芝4611001
凌河4641001
经济开发区4736566
郚山4961001
辉渠4821001
石堆4707007
大盛4681001
柘山4861001
大汶河发展中心4321001
官庄4651001
金冢子4791001
石埠子4761068
特此公告。
安丘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0日
来源:安丘人大
编辑:鞠金娥
值班主任:刘晓东
审核:李建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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